土壤隐患排查制度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土壤隐患排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物的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可能导致的污染事故发生,通过采取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的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加以治理消除。明确各车间、部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在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为落实环境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环境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小组:
组 长:王长风
副组长:王远航 车斌
成 员:刘春成 李军 周俊杰 张权 徐境 郭喜春 张磊 张津源 常茗植 孙立业 谷云飞 白刚 吕龙
由吕龙负责日常土壤隐患排查工作,联系电话:15243224661
三、组长职责
3.1对公司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3.2组织制定并落实从管理人员到每个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形成全员查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
3.3督促检查全公司的环境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3.4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副组长的职责
4.1在组长的领导下,对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在确保不发生环境问题的前题下,组织指挥生产工作。
4.2组织落实公司层级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推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展开;
4.3根据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参与治理项目的验收;
4.4负责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5负责生产工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工艺设备技术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
4.6负责制定工艺设备隐患治理或整改方案,对治理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参与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
4.7负责本公司相关项目的环保处理设备的环保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隐患的提出停用及处理措施;
五、环保专门人员职责
5.1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环境治理工作;
5.2负责制定并牵头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5.3负责日常生产系统作业的环境检查与考核,协调和督促有关料室、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施患整改工作的实施过程,组织能患整改项目的验收,签批验收单;
5.4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议案;
5.5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5.6负责制定并落实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校准计制,监督使用情况,对监测计量器具的使用负责,保证监测数指真实可靠;
5.7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六、生产车间主任职责
6.1在副组长的领导下,在环保专职人员的业务指导下,按照环保检查标准规定的内容、组织车间织环境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污染防治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6.2作为本车间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6.3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或工作;
6.4组织制定一般性环境能患的治理方案并领导实施、消除;
七、班组长职责
作为本班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分责。组织制定并完施班组环保活动计划。
八、环境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8.1要按照上级环境部门的要求,认真排查各类环境隐患,对所存在的隐患进行辨识,凡属于环境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一般隐患排查结束后,认真汇总,以文字形式报公司环保专职人员。对所排查的隐患要立即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严格监控管理,防止发生环境问题;
8.2隐患排查工作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根据情况可随时安排隐患大排查活动;
8.3对排查出的环境隐患,要登记造册,跟踪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8.4对于重大环境隐患,必须由副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8.5对不认真析展隐患排查,不按规定对环境隐患进行报告,不履行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轻管理职流的,对车间、班组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导致环境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环保重大隐患督办制度
9.1、环保事故隐患分类环保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能立即整改、在短时间内调整工艺能消除的,不会造成大气、水体、土壤发生突发事件的;重大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的隐患,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城事件隐患;
9.2防控主体
9.2.1各车间、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2.2公司环境管理专职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营方法,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9.3事故隐患分级管理
9.3.1重大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的隐患。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
9.3.2一般隐患:能立即整改、在短时间内调整工艺能消除的,不会造成大气、水体、土壤发生突发事件的;
9.3.3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督办部门;
9.3.4重大隐患由公司直接负责挂牌督办,一般重大隐患由各车间、部门负责挂牌督办;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车间和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环境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
十、环保隐患治理机制
重大隐患治理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撒出作业人员,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完成隐患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向公司环境管理部门申请隐患销号。挂牌督办工作结束后,整改措施等相关文件报上纸部门备案。
附件
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检查表
| 检查部门 |
| 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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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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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 按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规定,对查出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应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式 | 检查结果 | 问题描述 | ||
| 1 | 罐区 | 储罐区围堰和地面防渗措施完好,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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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厂区内泵、管路 | 所有涉及泵和管路的设施设备,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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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物化、焚烧及贮存区 | 储罐区围堰和地面防渗措施完好,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 | 现场检查 |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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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危险废物存储区 | 包装物外表完好无损,防渗层完整 | 现场检查 |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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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生产装置区、填埋区 | 处理过程中的现场设施设备、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防渗层完整 | 现场检查 |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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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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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治理台账
